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,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(户口或者居住证)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,满足下列要求,复审合格:
(一)年龄不超过65周岁;
(二)持证期间,无违章作业、未发生责任事故;
(三)持证期间,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》的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连续中断未超过1年。
并提交下列资料:
1、需提交2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;
2、需提供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原件,原证聘用记录处要有用人单位盖章;
注意:(盖用人单位公章,单位名称、聘用项目、聘用起止日期、法定代表人需填写清楚)

3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4、填写复审申请表,填写模板如下:
